有關評選辦法第四條作品資格第2點【首次發表】作品...,
修正為首次【於本公會】發表之作品!
因應參賽者之詢問有關【首次發表】之疑義,
同時也為鼓勵本會含地方公會之會員踴躍參加,
故修修正為首次於本會發表之作品,即可參賽。
並延長收件至101年元月15日止,郵戳為憑!
其他公告請至全聯會網站下載,金創獎評選辦法: http://www.idro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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