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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管理員 - 最新消息 | 2011-12-29 | 點閱數: 2648

 

台灣省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101年度建築物室內設計暨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                                     
  報考資訊公告 【100.12.26電子檔轉發】
*101年度報名一律採取通信報名報名人數未達15名不可團報,一概完成報名繳費手續者行政院勞委會恕不退費。
*101年度建築物室內設計暨工程管理僅有一個梯次考試,請所屬會員注意,切勿錯過報名日期。
*自104年1月1日起學科保留取消,但已取得學科成績得保留自下半年起保留3年。
一、建築物室內設計
簡章及報名表發售日期:5月1日至5月17日止(全家.萊爾富.ok便利超商或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台北市、高雄市勞工職業訓練中心均有販售)
團體.個報報名日期:5月8日至5月17日止
繳費明細:免試學科1,350元 免試術科270元。
          學、術科1,470元。
建築物室內設計序號:31 職類代號:12500
學科考試日期:7月22日星期日
術科考試日期:預定8月底
 
二、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
簡章及報名表發售日期:8月28日至9月13日止(全家.萊爾富.ok便利超商或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台北市、高雄市勞工職業訓練中心均有販售)。
團體.個報報名日期:9月4日至9月13日。
繳費明細:免試學科1,350元 免試術科270元。
          學、術科1,470元。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序號:58職類代號:12600
學科考試日期:11月11日星期日
術科考試日期:預定12月底
 
三、報考學術科者需附資料
身份證正反面2份、畢業證書影本乙份(附件影本請簽名蓋章)、彩色一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二張、英文姓名。有在職證明者請在簡章背後在職證明欄詳填,在職證明如有修改時請出據證明之公司負責人蓋章修正,簡章正面如有修改者請報考者蓋章修正,以上任何資料如有缺失恕無法收件。
※99年度起男性報考者須在報名表上填寫服役期間日期。
*如有98.99.100年度已考過學科或術科任何一科者報名時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彩色一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二張、英文姓名、已考過之成績單影本乙份。『以上附件請簽名蓋章』
 
*報考者資格: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者。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
9.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2年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0.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1.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
12.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並
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在校最高年級者』系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並經
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
*相關工作係指日、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管
理、監督.訓練.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並持有證明文件。
       
*報考者認定相關科系請詳閱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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