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2012年 10月15日~2012年 12月31日。
2. 評審日期:a. 設計作品類初審 : 2013年 02月8日前。
b. 設計作品類複審 : 2013年 03月1日前。
c. 工程專案執行類書面初審 : 2013年 02月8日前。
d. 工程專案執行類實地會勘複審 : 2013年 03月15日前。
3. 評審結果公佈日期:2013年4月1日。
4. 展覽及頒獎活動配合2013第二屆室內設計暨材料大展:2013年 5月,並同步配合全聯會雜誌出刊。
二、 參賽規則說明
1. 得獎者應配合執行單位於推廣、觀摩發表、出版及研討會中公開其作法,執行單位並得使用其申請之相關資料,作為廣宣表揚用途。
2. 所有參賽作品所提交之參賽資料,恕不退還。
3. 得獎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本獎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執行單位除取消其獲獎資格外,並追繳已頒發之獎座及獎狀。
4. 每件作品參賽者應繳交參賽作業費用 : 設計作品類費用為NT$2,500元整,工程專案執行作品類費用為NT$3,500元整,始完成報名手續(註:一經受理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 繳納方式:匯款--戶名: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華泰銀行和平分行,帳號:1303-00000-294-8
三、 評選基準
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進行。
(一) 第一階段初選,由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室內設計金創獎委員會,邀請國內設計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5~7人之初評審委員會,就報名參加評選之作品,進行初選,入圍者得參加決選。
(二) 第二階段決選,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外設計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及業界代表組成5~9人之決選評審委員會,就通過初選評選之作品,進行決選評選,如未達標準,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三) 評審標準:
設計作品類
1. 設計理念:作品能夠完整的傳達設計概念,佔25%
2. 創 新:表現手法及材料技術應用之創新,佔25%
3. 機能課題:業主限制課題解決與空間機能滿足,佔25%
4. 設計特殊價值 : 著重於健康、節能、再生利用、通用設計及其他特殊設計、建材使 用等特點,佔25%
工程專案執行類
1. 呈現設計理念:施工品質完整傳達設計要求,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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