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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網站管理員 - 最新消息 | 2013-01-18 | 點閱數: 941

本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在考試政策上有大幅度的調整。重點包括:

一、為符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精神,並落實憲法所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憲定考試權以及保障人民工作權,面對近年來社會各界迭有建議增設專技人員種類,如室內設計師、景觀技師及醫學工程師等,未來將可辦理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實質認定標準、認定程序等事項。

二、增訂分階段考試之法源,未來建築師、技師等專技人員考試類科可將實務工作經驗納入,採分階段考試及多元考試方式辦理,預料將能有效改善各界憂心的國內社會產學落差問題。

三、增列各種考試及格方式得擇一或併用,俾各專技人員依其類科及性質需要,得彈性併採不同及格方式,以維持符合市場需求的適當錄取率,同時確保及格者之專業素質。

四、訂定對原住民族及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族群減徵、免徵或停徵考試及格證書費法源,以照顧原住民族及特殊境遇家庭。

五、增訂應考人考試涉及重大舞弊,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等情事之一者,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應國家考試,以嚇阻不肖之徒僥倖之行為,並確保考試公平性。

本修正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考選部將展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之修正程序,使各項專技考試新制儘快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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